第一条 平阳县实验中学网站(www.pysyzx..net)是校内外开展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宣传学校的重要载体。目前网站的主要功能是对内向老师、学生公布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等信息;对外向家长、向社会各界介绍学校办学、改革和发展等情况。
第二条 为了促进我校网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规范我校网站的开办、运行、管理行为,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 网站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积极发展,充分运用,加强管理,趋利避害”的工作方针,积极传播科学理论及健康信息,大力宣传教育教学新理念和我校改革发展的新成就,为师生服务,为社会服务。
第四条 学校网站在校党支部及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一名校领导分管,并兼任总监制。
将学校原网站工作小组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职能进行相应扩展,成立学校网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网管办,相关管理机构的人员组成见附件一)。网管办主要由网站管理员及信息员组成,在分管校领导(总监制)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网站管理员完成以下工作:网站总体结构设计;网页内容的安排及更新;相关信息的上传、发布;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持;网站的安全、保密工作等。
2、组织信息员按相关栏目的需求在所属科室收集、整理、报审相关信息,使网站内容充实、及时更新。
3、协调网站管理员及信息员的工作,不断完善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校内外相关部门的沟通,组织师生投稿,促进网站健康发展。
4、充分发挥网站的辐射、交流、互动功能,根据学校不同时段的中心任务及时开设专栏,以配合学校开展工作、提高效率。
第五条 网上信息发布实行逐级审查、归口管理。其一般审查程序是:
信息员将相关稿件及上传文件审查登记表呈报所属行政科室负责人审核→呈报科室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重大信息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送总监制进行编辑、签发→转交网站管理员,网站管理员按总监制的指令制作网页、上传文件→网站管理员及时将已上传纸质文件及审查登记表送网管办主任集中备案,网管办主任要及时在网上复核。
第六条 学校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动员广大师生参与网站建设,以鼓励投稿,扩大信息源。各科(组)应积极组织所属人员踊跃投稿,及时通过信息员(每科室选派一名)向网站提供本部门的相关图文,以确保学校能按时完成网页内容的组织工作。信息员在向网站管理员提供已送审通过的纸质文件时应同时按网站发布信息的具体要求提供已更正、校对的电子文本。为提高工作效率,网站设立专门电子邮箱(E—mail :yclf@wzer..net)方便师生投稿,相关信息员收稿后再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报审、录用。
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对符合规定上传的电子文本一般应即送即传,对要制作成网页才能上传的文本也应尽快完成。网站管理员若发现网页有错误内容或不良信息应迅速向网管办主任、总监制报告,并作好备份听候处理;若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内容应拷贝存档备查,然后删除有问题文档,再报上级领导处理。网站管理员必须按相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各类密码,认真负责网站的安全管理及Web服务器的管理工作,保持网站的安全运行,确保网站在线率不小于99.5%。同时要对当日上传的内容及时进行备份。记录文档每季整理一次,并刻录成光盘保存。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6年10月23日开始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